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依據該條規定,如果收養人有例如虐待、遺棄、故意傷害、猥褻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記錄,無疑是不適合再收養未成年人的。
但與此無關的其他違法犯罪記錄,在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還是可以收養子女的。
《民法典》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納入婚姻家庭編輯,不僅明確了收養制度的基本原則,而且修訂了收養的具體規定,真正與時俱進,保護了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是我國收養制度的巨大進步。因此,如果有違法犯罪記錄,又想收養孩子的,可以咨詢律師是否符合收養條件。
上海市法律援助咨詢律師將與您討論《民法典》關于收養子女的新規定。
案例回顧:老張是一名中學語文老師。因為膝下沒有孩子,他向福利院申請收養一個孩子。據福利院介紹,老張49歲,身體健康,無疾病,收入穩定,無不良習慣,無犯罪記錄。福利院有一個叫華華的女孩。她的父母死于交通事故,華華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兒。她今年剛滿8歲。老張看到孩子懂事可愛,一見鐘情,想收養她。福利院與華華溝通,華華也表示愿意接受老張的收養。老張能合法收養華華嗎?
法律小常識:老張可以合法收養花花。首先,老張的條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的收養人的條件:(一)沒有孩子或者只有一個孩子;(二)有能力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三)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該收養孩子的疾病;(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30周歲。其次,老張和花花的年齡相差41歲,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二條:無配偶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40歲以上。第三,由于花花已經8歲了,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四條的規定,收養人和被收養人應當自愿收養。收養八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花花表示愿意接受老張的收養。
民法典的新變化
變更一:放寬收養人條件和被收養人數。
受當時中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現行《收養法》將收養人的條件限制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只能收養一個孩子。自中國全面開放二胎政策以來,《民法典》也與時俱進,放寬了收養人的條件,即一個孩子的家庭也可以收養。同時,沒有孩子的家庭可以收養兩個孩子,有孩子的家庭可以收養一個孩子。
《收養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孩子……;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個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第一千一百條第一款規定:無子女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個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個子女。
變化二:擴大未成年人可收養范圍。
《民法典》刪除了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的規定,14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也被納入收養范圍,這樣14-18歲的未成年人也有機會被收養,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現行《收養法》第四條規定:下列14歲以下未成年人可以收養:1。失去父母的孤兒;2.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法撫養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規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失去父母的孤兒;(二)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法撫養的子女。
變更三:收養八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應當征得同意。
《民法典》考慮到當今社會未成年兒童心理成熟較早、獨立開展一些民事活動較為頻繁的現實,規定8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結合這一修訂,征求未成年人意見的年齡將從10歲降低到2歲,以便更好地考慮和尊重兒童的真實意愿。
現行《收養法》第十一條規定:收養人和收養人必須自愿收養。收養年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征得收養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四條規定:收養人和收養人應當自愿收養。收養八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收養人的同意。
變化四:擴大了40歲年齡差的限制范圍。
新單身女性收養男孩還需要規定40歲的年齡差異,更全面地保護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彌補法律漏洞和空白。
現行《收養法》第九條規定: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歲以上。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二條規定:無配偶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歲以上。
變更五:增加收養人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四項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該條款是一項新條款,旨在加強對收養人行為的審查,確保被收養人能夠得到適當的撫養和良好的教育,在實踐中,一些人利用收養子女繁殖。例如,一些有性侵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虐待等犯罪記錄的人被禁止收養。
變化六:增加了收養評估規定。
與《收養法》第十五條相比,《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五條增加了一項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明確民政部門的評估責任,不僅有利于保證被收養人在被收養家庭中真正健康快樂成長,還能提前發現被收養人的不當行為,保障被收養人的身心健康。
上海市法律援助咨詢律師建議。
1.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2.配偶收養子女的,夫妻共同收養;
3、雙方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4.收養關系建立后,《民法典》適用于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收養制度的完善無疑可以幫助更多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家庭生活的溫暖。更多關于收養的咨詢可以撥打貴州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獲得溫度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