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安樂發與被害人福蔟娥系夫妻關系,安樂發一直懷疑福蔟娥有外遇。2020年5月23日,安樂發與福蔟娥從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到本市岳麓區漁人碼頭拍攝婚紗照。在拍照期間,安樂發向福蔟娥表示自己婚后曾有嫖娼行為,并問福蔟娥是否有外遇,福蔟娥予以否認,且不肯原諒安樂發的嫖娼行為,兩人由此發生矛盾。
當日晚21時許,安樂發駕駛凱迪拉克牌小汽車與福蔟娥由長潭西高速公路返回湘潭市,兩人在車上發生爭吵。安樂發駕駛該汽車沿長潭西高速公路行駛至北往南18公里處附近時加速至160公里/小時,并將車輛右轉欲撞至高速公路外側護欄與福蔟娥同歸于盡。福蔟娥見狀,搶奪方向盤試圖將方向盤撥正,最終安樂發所駕車輛撞擊在高速公路右側護欄上向前繼續行駛一段距離后停止。車輛停下后,安樂發從駕駛室下車,上身探入車內抓住坐在副駕駛室的福蔟娥的頭發及衣物將其拖至車外,拖到車輛后方幾米處時,安樂發抓著福蔟娥的頭發,將其后腦多次砸向高速公路路面致福蔟娥后腦著地并流血。安樂發發現福蔟娥失去意識后才停手。
2020年5月23日晚22時14分許,高速交警接到車載安吉星系統的報警,稱在長潭西高速由北往南18km處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趕到事故現場后口頭詢問被告人安樂發,安樂發稱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經初步判斷認為被害人福蔟娥的傷情不像是交通事故造成的。120救護車趕到現場后,安樂發和福蔟娥一起坐救護車前往長沙市第四醫院,交警開車隨后。2020年5月25日,被害人福蔟娥因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為進一步確認事故發生經過,交警將安樂發帶回交警大隊詢問詳細經過,安樂發一開始對關鍵情節避而不答,在得知福蔟娥情況好轉后,如實交代了事情的經過。次日4時許,安樂發由交警帶至坪塘派出所接受調查,其到所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發后,被告人安樂發的近親屬代為賠償被害人福蔟娥的近親屬經濟損失1106430元,福蔟娥的近親屬對安樂發表示諒解。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安樂發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提交的證據材料有:1、被害人福蔟娥的手機等物證;2、戶籍證明、到案經過、微信聊天截圖照片等書證;3、證人黃某、鄭某均、劉某等的證言;4、被告人安樂發的供述和辯解;5、鑒定意見;6、勘驗、提取、指認等筆錄;7、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被告人安樂發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其辯護人提出如下辯護意見:1、被告人安樂發屬于現場等待型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理由如下:被告人雖未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但其主觀上明知車載安吉星系統已經報警,行為表現為在現場等待,且未逃避辦案人員在現場控制自己,足以體現其投案的主動性。2、本案由婚姻家庭糾紛而引發,對被告人安樂發可以酌情從輕處罰。3、被告人安樂發沒有前科劣跡,真心悔罪,認罪態度好,且其近親屬已代為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損失并獲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綜上,建議對被告人安樂發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安樂發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安樂發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安樂發積極進行賠償,認罪、悔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本案系因婚姻感情問題而引發,被害人的近親屬對被告人安樂發表示諒解,對被告人安樂發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針對被告人安樂發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屬于現場等待型自首的辯護意見,經查,根據被告人安樂發的供述,其在實施犯罪行為之后頭腦中一片空白,沒有意識到安吉星有無報警,不屬于“明知他人報案”,不符合主動投案的情形,不構成自首,上述辯護意見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納。
針對被告人安樂發的辯護人提出的其他辯護意見,經查,與法院查明的事實和證據相符,法院予以采納。根據被告人安樂發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性,判決如下:被告人安樂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上海刑事訴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