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有此理!男子因維權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3年
男子因占地糾紛被送進精神病院,法院判定行政違法,當事人:女友因此跟我分手,希望警方向我賠禮道歉
陳德華,43歲,家住貴州德江縣陳園村。3年前,他做夢都想不到,好端端的自己會被警方送進精神病院。
8月20日,他在接受武漢晨報記者采訪時,向記者講述了當時發生的魔幻情景。
警方調查稱,他白天睡覺歪嘴磨牙
2018年,因為修路,自家耕地被占用,陳德華與相關部門協商賠償費用未果,從而引發爭執,接著被當地警方帶走。
陳德華告訴記者,按照警方當時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自己被拘留10天,結果在拘留期即將結束時,自己莫名其妙被送到精神病院。
“他們騙我父親寫了個申請,說我精神有問題,要求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
陳德華說,父親70多歲,是個文盲,腦子不靈光,在被誘導下,他才在申請書上簽了字。
“當時,那些人跑到我家,問我父親我有什么不良生活習慣,我父親說我睡覺愛磨牙,他們跟我父親說,只要配合他們,就能幫忙免費治療。他們就拿出個申請,讓我父親簽字。”
一份落款為德江縣公安局潮砥派出所,名為《關于護送陳德華到德江縣康復醫院檢查治療的情況說明》的函件提到,“12月21日,陳德華的父親陳某龍申請將陳德華送德江縣康復醫院檢查治療,陳園村支兩委報告陳德華在生活中有暴力傾向,建議送康復醫院治療。”
該說明寫道,“潮砥派出所立即組織調查陳某龍及其鄰居,經調查,陳某龍稱,陳德華自初中每天晚上睡覺自言自語,大吵大鬧;白天睡覺歪嘴磨牙,自言自語,好像要吃人一樣…陳某龍在生活中見到陳德華的表現和他在生活中看到的精神病人一樣。”
“我所持調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領導安排我所協助民政部門護送陳德華到德江縣康復醫院檢查治療。”
記者注意到,該說明還提到,“其鄰居不配合調查陳德華的情況。”
醫院出證明說,他目前無精神病癥狀
隨后,陳德華被當地警方送到德江康復精神病醫院。
“我現在每當想起在里面的遭遇就難受,后來我還經常做噩夢,夢到還被關在里面,半夜會被驚醒。”
陳德華說,“在精神病院,我說我不是精神病人,也沒人信,當時我就想,會不會一輩子就在這里了。”
最終,在被送到精神病院13天后,2019年1月5日,德江康復精神病醫院開具了陳德華“目前無精神病癥狀”的證明,他于當日出院。
出院后,陳德華一紙訴狀將德江縣公安局告上法庭。
2021年4月27日,貴州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確認德江縣公安局將陳德華送進德江精神病醫院的行政行為違法,并判賠7327.75元。
上海拆遷維權律師咨詢征地審批的具體要求: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十五條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據此我們可以得知,進行征地工作簽,必須依法經過審批,未批先占是典型的違法征收行為
在此新翰律師在此提醒大家,面對征地拆遷,一定要冷靜細致,遇到不清楚的法律問題,一定要及時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此外對于補償協議,一定要明確各項內容,對于涉及自身利益的部分以及違約責任承擔的問題一定要慎重,千萬不要盲目沖動。以免為自己后續維權增加難度。